司法能力培养的实践思考 ——“开启法律之门”讲座简记 文:安金存、张雅萍 摄影:李雨晴 11月3日晚19时45分,由金牌影院
、法律服务中心主办,法律协会协办的耕熙法律实务论坛第三讲暨“开启法律之门”(2017)主旨讲座,于立言楼3-2模拟法庭准时开讲。 此次讲座围绕“司法能力培养的实践思考”展开,由湘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优秀公诉人”钟晋主讲,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官兼“双千计划”教师周尚红担任评议人。讲座由院长徐德刚教授主持,副院长李云霖教授等领导、老师及全体法律协会成员参与听讲。 钟副检察长从探寻真理、明辨法理和信仰法治三个方面出发,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诫法科学子需警惕个人认识偏离事实,切忌忽视常识及社会经验。 钟副检察长将听讲者熟悉的案例与相对陌生的法条相结合进行分析,同学们认真聆听,表现了极高的学习兴趣。当谈及今年轰动一时的“于欢案”时,他邀请同学们分享自己的看法,现场气氛反应热烈。 此外,钟副检察长特别强调三点重要内容:一、眼见不一定为实;二、法律人不能偏离常识;三、坚定信仰。正义女神蒙住双眼,因为正义是完全客观的,即不畏权贵也不偏心,不看被裁判者的出身、财富、权力或者可怜与否,而只凭客观事实来裁决,必须通过内心来感悟,不能容许眼前光怪陆离的干扰。 如何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钟副检察长通过法律电影《十二怒汉》回答了这个问题: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对事物的回溯性认知并非纯粹的专业法律问题。如果你有足够审慎的态度,充分运用常识、常情、常理而不夹带任何偏见去分析,或许也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会上,钟副检察长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告诫法科学子坚定信仰,因为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并非一蹴而就。 主旨报告结束后,周尚红检察官对讲座进行评议时指出:法学教育要求高,在座同学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在长期的法律学习和训练中,要善于寻找法律基因,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以不脱离时代的发展;并肯定了本次“开启法律之门”讲座的教育作用。 最后,李云霖副院长针对讲座内容,提出了“如何探寻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结合中的正义”这一问题,引起了在座者深思。 据悉,本次讲座的举办主要是针对大一新生,目的是引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让法科学子更好地认知法律。17级黎紫薇同学在谈及听后感时,说道:“这场讲座使我懂得作为一名法科学生,不论在理论学习中,还是实践过程中,我们所追求的绝不仅是所谓的标准答案,善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很重要。希望这样精彩的讲座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