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第一单元简报
数据更新:2021-11-01
宪法学年会第一单元简报
黄先雄教授的报告主题为《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权法治保障理论》。黄教授从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权法治保障理论进行了讲解。第一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权法治保障理论的基本内涵。黄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对人权的基本认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权保障与法治的关系两方面展开进行了讲解。黄教授提到人权是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有机统一,包括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权利,其中所内涵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中国首要的基本(集体)人权。只有法治才能切实保障人权。这是二战以来人类形成的共识,只有切实保障人权的“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
第二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权法治保障理论的主要内容,黄教授和大家分享了依宪治国执政与人权保障的关系、依规从严治党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科学民主立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严格公正执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第三个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权法治保障理论的时代意义,黄教授提出
(一)它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产物
(二)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新发展
(三)它为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黄教授的精彩报告后,张义清做出了点评,认为黄教授的观点高屋建瓴,很受启发,这个阐释具有很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时代意义。挖掘这个命题本身意义重大,中西方人权思想差异巨大,以新冠疫情为例,中西方表现出的人权利益思想差异巨大。西方国家更注重个人自由,中方则是视生命权至上。命题挖掘有很多值得我们进一步反思,按照黄教授刚才的归纳,想和大家交流。关于人权与法治的关系,何为手段何为目的。

刘建湘博士报告的主题为《也谈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题:宪法革命》,刘博士提到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宪法革命为主题,但由于对德文词“Verfassung”的翻译和理解问题,该主题一直没有被鲜明地揭示出来。为进一步揭示《批判》的主题是宪法革命,首先需要把握马克思批判的对象黑格尔法哲学和马克思为撰写《批判》而摘录的《克罗茨纳赫笔记》这两个关键点。从人民是否有权制宪、制宪新宪法是否需要革命以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哪一个是基础三个方面,可以整体把握马克思在《批判中进行的宪法革命。同时,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宪法革命也是马克思本人的世界观革命和思想革命。通过辨明这部著作的主题,有助于真正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话,从而深入了解青年马克思何以超越黑格尔和同时代的人并成为马克思。

周刚志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周教授提到网上有一个论断,科学的尽头是哲学,哲学的尽头是神学。神学以断言的方式回应哲学难题,哲学以四辩的方法回应科学难题。所以现在科学没有战胜哲学,哲学也没有战胜神学。我们如何理解黑格尔法哲学。黑格尔法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被称为客观唯心主义,因为法和国家确实是精神的产物,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绝对理性的,卢梭认为主权由公意代表,也被很多人质疑。黑格尔对三权分立的看法:宪法革命实质上是思想革命,刘老师命题很合理。周教授向刘博士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人民制宪权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我们能不能真的理解法哲学。
张彬老师提出了问题,党领导下的立法,司法守法贯穿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提现了什么中国特色呢?第二个问题是于世界而言有什么价值呢?

黄教授认为,中西方对人权的认识不一样,保障方式上也会有差异,我也需要再进一步研究。
胡肖华教授认为,高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是因为这是对历代法治思想的总结和提升。其意义和价值非常重要。第二点,从本科生开始应当树立一个观点,意识形态可以有很多种观点,要明白习总书记的观点是其中一种观点。这是一种基本理念。
